近日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定海区企业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可补贴12万元!一、补贴对象及条件2022年1月1日起新引进到本区企业、经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机构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舟山生源和在舟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专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舟山生源和在舟高校专科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2.高校毕业生本人首次在舟山购买商品住房,且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2017年11月3日后购买(以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为准)、购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持有的房产除外。
3.须已为所在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机构服务1年以上,舟山生源和在舟高校毕业生还须为在毕业1年内在舟工作,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正常在舟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判定)。
4.高校毕业生本人须在舟山范围内无其他住房,未在舟享受过房改房、限价商品房、购房补贴等其他优惠购房政策。二、补贴标准1.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其中在定海(不包括新城)购房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2.舟山生源和在舟高校符合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分别按专科生8万元,其中在定海(不包括新城)购房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其中在定海(不包括新城)购房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2万元购房补贴,提档享受购房补贴。
3.由本级财政补助50%,鼓励用人单位按1:1配套。三、申报流程(一)符合条件的人才自愿于定海区人才服务系统(http://dhrcfw.dhdj.com.cn)内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1.《定海区企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请填写内容后再下载盖章);2.学历、学位证书;3.申请人身份证、有效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须上传配偶身份证,未婚的需上传单身承诺书;4.申请人社保缴纳证明(包括养老保险)、来舟工作后历年来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个税证明及劳动合同;5.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6.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资格证书;
(二)用人单位对《购房补贴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在其《购房补贴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企业人才还需将《购房补贴申请表》到税收属地的各镇(街道)、园区平台盖章。
(三)人才通过系统提交的申报材料,经初审汇总后提交相关部门复核认定,最后报送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四)对通过审核的人才,由区经信局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予以兑现。四、申报时间此次购房补贴实行集中申报制,申报材料接收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接收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至3月19日;第二批接收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6月30日。(以网上提交上传完整材料时间为准)五、咨询电话人才专窗:0580-8172096区经信局:0580-8125056原标题:最高补贴12万元
来 源:定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