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公安局资金返还公告
一、岱山县公安局侦办的顾某某被诈骗案,受害人资金流入账户6230667635005396266(户名:张洋,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户已被我局依法冻结)之中,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定给本案受害人顾某某办理资金返还7505元。
二、岱山县公安局侦办的裴某某被诈骗案,受害人资金流入账户6226220220722481(户名:洪德清,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账户已被我局依法冻结)之中,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定给本案受害人裴某某办理资金返还586元。
三、岱山县公安局侦办的邵某某被诈骗案,受害人资金流入账户310374376170(户名:辽宁奥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账户已被我局依法冻结)之中,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定给本案受害人邵某某办理资金返还11637元。
四、岱山县公安局侦办的马某某被诈骗案,受害人资金流入账户6230661635025454950(户名:储赟,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户已被我局依法冻结)之中,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定给本案受害人马某某办理资金返还10159元。
五、岱山县公安局侦办的王某某被诈骗案,受害人资金流入账户6230901818097909925(户名:胡国平,开户行: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梓门支行,账户已被我局依法冻结)之中,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定给本案受害人王某某办理资金返还6078元。
六、岱山县公安局侦办的翁某某被诈骗案,受害人资金流入账户6235213288013596663(户名:司松林,开户行:苏州银行苏州南环桥市场支行,账户已被我局依法冻结)之中,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定给本案受害人翁某某办理资金返还2509元。
现受害人顾某某、裴某某、邵某某、马某某、王某某、翁某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定给本案受害人办理资金返还;涉及上述涉案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30天内,提供相关材料至岱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办理相关事宜。(联系人:王警官,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飞舟路1号,联系电话:0580-4400673)
特此公告。
岱山县公安局2024年5月20日
来源:浙江岱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