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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多地提醒!中秋国庆期间这些事要注意,违者重罚!

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旅游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
普陀山朱家尖旅游行业经营者、各有关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普陀山、朱家尖旅游市场经营者行为,切实维护旅游消费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节日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浙江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现对普陀山朱家尖旅游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海鲜、水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市价”等模糊语言在标价签上标示,必须在醒目位置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以及低标高结,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不得采用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和质量与价格不符。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者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请各经营者认真对照本通告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景点景区的价格监测、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频次。对于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游客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律采取“零容忍”措施,依法严肃处理。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我们欢迎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一同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影像等证据。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0580-3161616,我们将第一时间快速高效处理。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2023年9月25日

关于营造良好假日旅游环境的倡议

中秋国庆假期旅游高峰将至,又值亚运盛会,舟山市普陀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市民、游客,合理安排行程,加强个人防护,规避出行风险,健康文明安全出游,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假期出行前,我们提醒大家要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交通路况、天气变化等信息,可关注掌上普陀APP、中国舟山普陀微信公众号等获取相关信息。为令大家的旅途更舒心,中秋国庆假期期间(9月29日至10月6日)舟山本岛将开放前往普陀山的3条绿色通道,在舟山市政府南门停车场、普陀区城北停车场、东海云廊13号入口停车免费停车并换乘免费公交,经公交专用车道直达朱家尖客运中心(蜈蚣峙码头)专属通道检票上船,同时也可选择沈家门客运站、半升洞客运站等分流航线直达普陀山。(点此查看详情)

二、理性选择旅游产品。建议大家参团出游时选择有正规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有效的旅游合同,主动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我们也将针对坐地起价、不合理低价游、“黄牛违规揽客、黑车黑导等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欢迎市民游客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和监督

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旅程中,请大家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进入酒店、景区、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文旅公共场所时,要严格遵守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不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要谨慎参与攀岩、低空飞行、玻璃桥等高风险项目,听从景区工作人员提醒和引导,量力而行,切勿违规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保护区、水库、无人岛、海滩等区域,游览美景更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请大家旅游就餐时注意食品安全

四、践行文明旅游理念。我们倡议大家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在旅游过程中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使用公勺公筷,树立绿色低碳消费理念,绿色出行,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五、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旅游包车时,大家请全程系好安全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登车。自驾旅游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礼让行人,切勿酒驾醉驾。假日期间针对出入朱家尖大流量,我市将有序实施借用朱家尖海峡大桥对向车道的应急通行交通组织。海上横风较大,车辆在双向通行的道路(桥面道路)行驶时,请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服从交警指挥。

最后,普陀区向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祝您玩得开心、住得舒心、吃得放心,在普陀留下美好的回忆!


舟山市普陀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全县旅游行业经营者!嵊泗县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告诫书→

小编从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保障广大游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现对旅游行业经营者提醒告诫
全文如下👇


 全市旅游行业经营者的

价格提醒告诫书


全县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确保中秋国庆和杭州亚运会期间我县旅游市场平稳有序,现对我县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浙江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利益。
二、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海鲜、水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市价”等模糊语言在标价签上标示,必须在醒目位置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
三、各相关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通过虚假的折价、减价、价格比较,或者低标高结、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采用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和质量与价格不符。酒店、民宿经营者不得采用恶意退单、“坐地起价”等形式,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
四、各相关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者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各经营者要按照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游客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广大游客如遇到相关问题,请保留好消费凭证或其他证据,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来源:普陀山管委会、嵊泗发布、中国舟山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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